来信收悉后,我办庚即转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马尔康市市级机关第一批干部周转房已于2017年3月完成分配,全市共分配干部周转房327套。马尔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周转房的分配工作上是严格按照《马尔康县县级机关周转房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马尔康县县级机关周转房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40次常务会和十二届县委第78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全市干部周转房分为两个区域,城区周转房与乡(镇)周转房,乡(镇)干部享受周转房应在各乡(镇),市级干部周转房应在市城区,鉴于全市乡(镇)干部职工在各乡(镇)已分配的有干部周转房(经核查全市13个乡(镇)周转房均已建成并完成分配工作),因此第一批干部周转房分配人员只限市级机关干部职工,乡(镇)干部职工未纳入分配权限内。
2018年3月12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定下发的《马尔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干部周转房需求情况摸底的通知》,是根据市政府安排,对2018年全市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区域内的周转房需求数据进行更新和摸底,以便及时掌握周转房增补量,切实提高周转房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