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将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阿坝州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马尔康垃圾填埋场预留地,距马尔康市中心约13公里;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95万元;
(4)建设项目内容及生产工艺
建设规模:平均处理生活垃圾50t/d,采用热解气化处置工艺。
建设内容:工程总占地面积4000m2,主体工程主要是生产区;公辅工程包括场内道路、供配电、给排水设施;储运工程包括收运系统、储存间等;环保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厂区绿化等;以及办公生活设施。
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热解气化焚烧法。其技术原理是在一个封闭环境中,在高温弱氧环境下,把废物完全转变成合成气和可回收的固体残留;该技术二次污染小,尤其对抑制二恶英的产生有显著效果。
建设单位:马尔康市城市管理局
通信地址:马尔康市达萨街
联系人:姜厂长
联系电话:13518431083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号环境监测综合楼B座10楼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8980045006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大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以下几部分:①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②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拟采用“高压静电除尘系统+湿法除酸(保障措施)”工艺。
二噁英类物质控制:采用急冷脱酸及袋式集尘设备,由于相对低温的烟气在急冷塔中的停留时间较长,使得在焚烧过程中气化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冷凝成细小的颗粒物;在急冷塔后的烟道中,设置特殊的结构,使烟气可以与由喷射风机输送的活性炭颗粒迅速的均匀混合,从而可以对亚微米、微米级的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污染物进行吸附;并留在布袋除尘器中,采用专门为废物焚烧的烟气除尘设计制造的PTFE材料,可以保证除尘器出口的含尘量低于60mg/m3,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80mg/m3)。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储存、进料过程有恶臭等废气,经过建筑物密封、微负压及抽气装置等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并喷洒除臭剂、消毒剂等工作。采取上述措施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2.1废水地表水影响
本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出垃圾渗滤液,周转箱、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本项目炉内出灰渣采用水直接冷却,含水灰渣经挤压后产生的废水量约为3m3/d,沉淀后上清液回至集灰坑回用于灰渣冷却,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0.255m3/d,均进入厂区防渗旱厕处理后用作周边灌溉。
本项目收运的生活垃圾是经垃圾压缩中转站压缩过后的生活垃圾,含水率较低(10%左右),每日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约5m3/d,由垃圾贮坑底部的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抽入现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中,回喷到填埋场。
因此,本项目废水都得到妥善处置,对地表水较小,可忽略。
2.2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有危废储存间以及渗滤液收集池。
本项目对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有危废储存间以及渗滤液收集池。
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域,外运进入的废物均有周转箱密封盛装,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钢筋混凝土材料铺设,防渗层采用2mm厚的防渗材料,主要是环氧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涂料(环氧涂料),保证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计有堵截泄漏的裙脚、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综上,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场地地层渗透性能弱,污染物迁移范围有限;在项目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山体、林地、公路、河流,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在项目认真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3、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炉渣、飞灰。
渣、飞灰分别暂存于密封的渣桶、飞灰桶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暂存在危废间;暂存场所采取“三防”措施;禁止在非贮存点(容器)倾倒和堆放,或将危险废物与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堆放一起;危险废物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使用防渗漏、防遗散的专用运送工具等。
为防止废弃物逸散、流失,采取有害废物分类集中堆放、专人负责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废弃物的二次污染。为了减小废弃物的储运风险,防止危废流失污染环境,拟专门在厂区西南侧辅助用房内布置一处危废储存间,用于临时存放外委处置前的危险废弃物,并作为项目重点防渗区域。废物储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设计,地面采用坚固、防渗、耐腐蚀的环氧树脂材料建造,并设计有堵截泄漏的裙脚、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危废储存间内废物定期委托相应危废处置单位外运处置。根据四川省范围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调查,本项目危险废物可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川环危511402022号),该公司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复盛乡中塘村,具有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资质,处置规模焚烧9000吨/年、填埋(含废水处理)30000吨(干基料)/年,具备处置本项目危废类别的能力。由于需跨市州处置危险废物,本环评建议危废处置单位具有专业的运输资质,避免转运造成的二次污染。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噪声声源包括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通过对工程运行中的风机安装消声器,电机噪声则安装隔声罩、墙体安装吸声材料为主,炉膛、风道噪声用隔板降噪等,经相应控制降噪措施实施后,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声环境能够达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规划及环境功能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项目建成实施后不会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
2、写信的方式。
八、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其它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写信的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