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2018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31732(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0837-285822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03号 阿坝州马尔康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阿坝州海罗藏文石板雕刻厂建设项目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邓家桥村 | 阿坝州海罗藏文石板雕刻传播有限公司 |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邓家桥村,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土地约为2266.8m2,建筑面积约785m2,建设生产厂房及石板雕刻生产线,年产石刻经版约40000张。 项目为石刻经版加工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允许类。根据《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中的马尔康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马尔康市地处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产功能区,本项目不在负面清单中。经马尔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阿坝州海罗藏文石板雕刻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马尔发改函[2017]32号)确认,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邓家桥村,不在马尔康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马尔康镇邓家村民委员会与阿坝州海罗藏文石板雕刻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马尔康镇邓家桥村所属土地租赁给阿坝州海罗藏文石板雕刻传播有限公司使用。 | 施工期:本项目现已建成,施工期相关部门未收到周围企业和居民的投诉。 营运期:1.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排放至项目旱厕,经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2.激光雕刻废气经纤维过滤器过滤及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食堂楼顶排放。3.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能够做到达标排放。4.废边角料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金刚砂全部定期外运用于建筑或修路;收集后的粉尘交由当地农户种地及种花;废油漆桶及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城市管理局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