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21 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2831732(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0837-285822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85号 阿坝州马尔康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建设污防生态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马尔康镇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中藏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 | 马尔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马尔康镇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中藏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位于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现有马尔康市人民医院院内。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6F的医技楼,项目占地面积约619.74 m2,建筑面积约3786.52m2,营运期为马尔康市人民医院提供医疗配套服务,主要设置有检验科、放射科、办公室及会议室,项目内不设置病床。 项目为医技楼的建设,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取得了阿坝州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马尔康镇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中藏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州发改[2010]679号),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与马尔康市人民医院业务综合用房均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马尔康县城控制性详规》2005版C10、C11地块,项目用地取得了马尔康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马尔建住2011第09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马尔建住2011第08号),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项目为医技楼的建设,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本项目为马尔康市人民医院提供医疗配套服务,为马尔康市及周边乡镇群众提供医疗服务,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项目检验科内设置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根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标准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对选址无特殊要求,也不要求有单独的建筑,在布局上强调与办公用房和公共用房隔离,尽量自成一区或设在建筑物的一端,远离公共活动场所,对功能接近的实验室最好集中布局,减少对其它区域的影响,本项目检验科与其他用房分开,实验室集中布置,人污分流,能够满足规范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技楼及其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已于2012年投运。据调查了解,施工期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落实了环保措施,施工期间未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相关部门未收到企业、群众的环保相关投诉。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营运期:1.废水:医疗用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及病人生活用水。生化常规检查实验室清洗废水可能涉及生物活性,项目实验废水经灭活后排入马尔康市人民医院业务综合用房已建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管道收集后直接排入废水处理站,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梭磨。2.废气:项目内浑浊空气常规消毒措施主要为熏蒸,常用的消毒剂主要包括醋酸、优氯净、复方来苏水,通过熏蒸和紫外线照射后,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消毒后通过自然通风外排。3.噪声:进行仪器设备检查,产生的噪声较小,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1)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均通过灭活消毒处理后分类分袋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与马尔康市人民医院的医疗垃圾一起交由阿坝州人民医院处理;(2)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未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5. 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库存。6.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应急预案,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 |
2 | 马尔康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 | 马尔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阿坝州中天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为在马尔康镇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中藏医院)医技楼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面积约2480m2,通过装修施工,将医技楼4、5、6层改造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改造后新设置床位90张,1F大厅新增一台外外挂式电梯,顶层新增5间设备用房,1~3F总体布局不变。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项目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的建设,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俄尔雅新区《马尔康县城控制性详规》2005版C10、C11地块马尔康镇红十字会博爱医院(中藏医院)医技楼内,项目用地取得了马尔康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马尔建住2011第09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马尔建住2011第08号),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项目周围主要为机关单位、商住混合区。本项目为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的建设,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本项目为马尔康市及周边乡镇群众提供医疗服务,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 施工期:1.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梭磨河。2.扬尘污染:主要在房屋内部装修阶段,无土建施工,且均在室内进行,故项目施工期扬尘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废气:房屋装修过程中,用油漆和喷涂较少,装修有机废气量也极少,属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噪声污染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及午间施工;对装修原材料的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装修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入场地禁止汽车鸣笛,材料装卸采用人工传递;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减少人为噪声。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尽可能的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不会对周围噪声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5.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装修过程中剩余的油漆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置。 营运期:1.废水: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并进入马尔康市人民医院业务综合用房已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 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梭磨河。 2.废气:废气来源为浑浊空气。浑浊空气常规消毒措施主要为熏蒸,常用的消毒剂主要包括醋酸、优氯净、复方来苏水,通过熏蒸和紫外线照射后,能大大降低空气中的含菌量,消毒后通过自然通风换气外排。3.噪声: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可回收物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及医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阿坝州人民医院处置;一般固废为未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5.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应急预案,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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