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民声〔2018〕4号
“阿坝民声”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办交转的《天和药业有限公司骗取国家扶持补助》(阿州民声〔2018〕17号)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科知局)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市科知局于2018年4月11日至12日深入松岗镇哈飘村,通过走访项目实施企业负责人天西格勒、项目涉及的哈飘村农户杨华贵等5户村民代表、哈飘村党支部书记蒋海宝、来信人贺泽湖(哈飘村人,现在都江堰未能到场)的儿媳和相关的其他村民,并召集会议,通过查看资料和项目实施现场等方式,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项目实施企业及项目承建情况
来信反映的项目实施企业并非金川天和药业有限公司,而是马尔康绿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尔康绿业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5日,法人代表王维春。该公司是一家从事中药材种植、种苗种根销售、农副产品收售的企业。此项目是马尔康绿业公司承建的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马尔康县牛蒡防野生扩大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及农产品科技扶贫综合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
(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查看土地租赁合同、租金发放花名册和询问农户,发现马尔康绿业公司在项目承建期间每年均提前支付了土地流转费,不存在违约行为。经核实,该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8日,在哈飘村和洛威村实施《马尔康县牛蒡防野生扩大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及农产品科技扶贫综合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期间,该项目资金拨付完全按照项目任务书、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财经制度执行,公司无任何骗取国家资金行为。
该公司在项目发展过程中对耕地保护和利用不够好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如泥石流、干旱等原因),非公司管理不当造成。复耕不及时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农户就复耕的费用磋商时间较长,导致土地复耕延迟,企业也在现场作出了解释,农户均表示认可。市科知局工作人员也对土地的复耕情况现场进行了查看,目前五户农户土地均已下种。
二、反馈情况
2018年4月12日,市科知局工作人员与贺泽湖取得电话联系,就其反映的三个问题逐一进行了沟通和解答,贺泽湖表示认同。
在此对来信人对国家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关心和监督表示感谢。
38-365365怎么进不去
2018年4月17日